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茶葉園及茶葉加工廠經營權公開掛牌轉讓公告(第二次)
2021-05-28
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茶葉山及茶葉加工廠經營
權公開掛牌轉讓公告(第二次)
受衢江區(qū)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集體資產衢州市衢江區(qū)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茶葉山及茶葉加工廠15年經營權公開掛牌轉讓,具體情況如下:
1.標的位于衢江區(qū)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
2.標的名稱:衢江區(qū)舉村鄉(xiāng)龍頭坑村茶葉山及茶葉加工廠15年經營權。
3.標的面積:茶葉山面積共約197畝。2020年一期已整治完畢111畝(70畝60年以上“鳩坑”老茶樹,31畝新種龍井43茶樹),二期86畝即將啟動整治。茶葉加工廠(物業(yè)用房改造,新建)建筑面積約950平方米左右,兩層框架結構,簡裝修。
4.經營范圍:僅限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及有關茶葉文化的旅游開發(fā)。
5.年 限:轉讓期限為15年。
6.掛牌價格:首年轉讓金起掛價15萬元。
7.轉讓金遞增:前五年轉讓金不變(考慮受讓方前期成本投入)從第六年起,每年在上年轉讓金基礎上增長7%。
8.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50000元,保證金不計息。
9.轉讓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使用費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轉讓合同約定為準。
10.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照首年成交價格定價,保證金不計息。
11.轉讓標的目前處于:閑置。
特別約定:
1.僅限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及有關茶葉文化的旅游開發(fā)。
2.受讓方要有一定的茶葉加工經營經驗和基礎。
3.受讓標的不得用于私人會所建設和經營。
4.受讓人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必須優(yōu)先考慮收購出讓方所在鄉(xiāng)村的鮮茶,在同等待遇的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龍頭坑村及舉村鄉(xiāng)低收入農戶就業(yè),積極為當?shù)卮迕裨鍪談?chuàng)造條件。
5.標的初始茶葉生產加工設備由出讓方按受讓方需求進行添置,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出讓方承擔,設備所有權歸出讓方(出讓方添置茶葉生產加工設備資金總計不超過30萬元,添置設備期限為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內)。機器設備在維修期內損壞的,由出讓方根據(jù)保修政策進行維修,超出保修期損壞的由受讓方進行維修,因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未經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出售處置各類機器設備。
6.受讓方經營期間要配合舉村鄉(xiāng)人民政府及出讓方進行當?shù)夭栉幕耐茝V及品牌打造。
7.不允許擅改變建筑形態(tài)。
8.不允許使用有環(huán)境污染風險的加工材料及化學物品。
9.不允許在轉讓期限內私自轉讓。
10.不允許擅自改變建筑外貌或一切有人為造成風險的行為。
11.一旦違反以上條件的,將無條件收回經營權。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索賠。
受讓方資格條件
1.受讓方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受讓方應具有一定的茶葉加工經營經驗和基礎。
意向受讓方持有效證件(自然人的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的持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開票資料、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件)及公章到本中心(芹江東路288號創(chuàng)新大廈園區(qū)3號樓B401室)或龍頭坑村村委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交納競買保證金。
單位名稱: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衢州市工行營業(yè)部
賬 號:1209210009049028267
報名及掛牌截止時間:自即日起到2021年6月15日17時整止,2021年6月16日上午10時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舉行電子競價。
詳情請見:http://www.www.w3421.com/
咨詢電話: 3891718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衢州市農村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