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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產權單位委托,國有資產衢州市南湖美食城擬拆除房產、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已經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并經主管單位備案同意,現進行公開掛牌轉讓,起掛價214300元,價高者得。具體如下:
標的位于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約4256.24㎡;配電設備、衛(wèi)生設施、排煙裝置等設備一批,樟樹、無患子、桂花等苗木一批。
特別約定:
1.房屋、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等拆除后廢舊物資歸受讓人所有,受讓人須對南湖美食城內進行場地平整清理(拆除建筑垃圾按環(huán)境保護要求由受讓人負責外運處置),且標的的拆除、搬運及人工費用均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2.受讓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房屋拆遷或城市房屋拆遷或房屋征遷。
3.受讓人必須在移交當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拆除、平整及清運任務,并驗收交付。
4.受讓人在標的拆除的過程中應加強現場防火、防盜、行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如發(fā)生有關不良后果,由受讓人完全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與轉讓人無關。同時受讓人有義務配合城管、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的巡查及監(jiān)督。
5.受讓人應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對使用的施工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且在工程開工前應對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標的拆除搬運過程中如發(fā)生人身傷害等事故,所有責任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6.標的拆除范圍內所有拆除產生的垃圾必須按規(guī)定清理干凈,處理及清運垃圾產生的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垃圾處理必須按規(guī)定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掩埋,如違規(guī)處理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由受讓人自己承擔。
7.標的拆除施工過程中,須做好除塵、除噪措施,如引起周邊群體事件和環(huán)境污染事件的,均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8.標的拆除驗收標準:拆除后要求場地保持現有房屋地面水平(即恢復零平面)。
一、根據《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關于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企業(yè)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guī)則》和《浙江省產權交易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二、掛牌競價,是按約定的競價期限和競價輪次,對轉讓標的進行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掛牌競價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競價人應全面、仔細地閱讀掛牌競價轉讓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本規(guī)則,并到實地查看轉讓標的情況,競價人報名參與掛牌競價,即表明競價人對轉讓標的和本規(guī)則的所有條款已完全了解。掛牌競價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了解而提出異議或反悔。
四、競價人可以自行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須出示有效的授權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證件。
五、本次掛牌競價轉讓標的:
衢州市南湖美食城擬拆除房產、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詳見清單)公開掛牌竟價轉讓,起掛價214300元,價高者得。具體如下:
標的位于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約4256.24㎡;配電設備、衛(wèi)生設施、排煙裝置等設備一批;樟樹、無患子、桂花等苗木一批。
特別約定:
1房屋、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等拆除后廢舊物資歸受讓人所有,受讓人須對南湖美食城內進行場地平整清理(拆除建筑垃圾按環(huán)境保護要求由受讓人負責外運處置),且標的的拆除、搬運及人工費用均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2、受讓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房屋拆遷或城市房屋拆遷或房屋征遷。
3、受讓人必須在移交當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標的拆除及清運任務并驗收交付。
4、受讓人在標的拆除的過程中應加強現場防火、防盜、行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如發(fā)生有關不良后果,由受讓人完全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與轉讓人無關。同時受讓人有義務配合城管、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的巡查及監(jiān)督。
5、受讓人應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對使用的施工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且在工程開工前應對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標的拆除搬運過程中如發(fā)生人身傷害等事故,所有責任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6、標的拆除范圍內所有拆除產生的垃圾必須按規(guī)定清理干凈,處理及清運垃圾產生的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垃圾處理必須按規(guī)定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掩埋,如違規(guī)處理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由受讓人自己承擔。
7、標的拆除施工過程中,須做好除塵、除噪措施,如引起周邊群體事件和環(huán)境污染事件的,均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8、標的拆除驗收標準:拆除后要求場地相關建筑垃圾及雜物清理至南湖美食城現有房屋地面水平(即恢復零平面)
9、轉讓方提供的資產清單僅供參考,具體以意向受讓方現場實際勘查、最終交付為準。
意向受讓人持有效證件(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開票資料、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件)及公章到本中心(府東街208號二樓)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交納保證金50000元,報名費200元。
收款單位(戶名):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衢州市工行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1209210009049028267
六、意向受讓人在公告掛牌期限截止前提交的報價應當等于或高于轉讓標的起掛價。經公開征集截止到掛牌結束時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的,按意向受讓人有效報價單的報價成交;經公開征集截止到掛牌結束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人的,于2020年 月 日下午3時00分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網絡)競價平臺(http://www.www.w3421.com/indexjj.html)進行電子競價,價高者得。
七、確定為受讓人的意向受讓人報名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在標的拆除、搬運、清場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憑轉讓方交付驗收合格通知書退還;參與競價但未被確定為受讓人的意向受讓人,且未出現本規(guī)則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報名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報名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八、網絡競價程序時的增價幅度為5000元及5000元的整倍數。
九、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2020年6月28日-29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13957039001)]報名者未提出看標的或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前往標的現場看標的責任自負。
十、成交后,受讓人按成交價5%向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納交易手續(xù)費,并在付轉讓價款的同時付清。
十一、成交后,受讓人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內向衢州市南湖美食城管理有限公司交清轉讓款,先交款后進場施工。
十二、受讓人付清價款后,轉讓方將標的移交給受讓人。移交時按標的現狀移交(報廢資產中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時不能保證質量完整),移交時設備新或舊不影響成交價格、數量少量(總數5%以內)多或少不影響成交價格。
十三、標的移交后由受讓人自行提貨,標的移交地在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受讓人必須在移交當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標的拆除及清運任務并驗收交付。受讓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拆除清運完畢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500元,逾期十天以上的,委托人有權自行進入標的所在地并騰空,對受讓人仍存放在標的所在地內的任何物品出讓人有權作為廢棄物處置。
十四、掛牌競價依據以下程序進行:
1、將掛牌轉讓標的、起掛價、報名要求等內容在交易市場及相關媒體公告;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意向受讓人展示轉讓標的;
3、意向受讓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x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繳納保證金;
4、所有意向受讓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根據轉讓標的起掛價以競價報價單的形式提出自己認可的價格(不得低于起掛價)書面提交給掛牌工作人員。
5、通過電子競價確定受讓人;
6、簽訂《成交確認書》和《轉讓合同》;
十五、電子競價的要求。
采用互聯(lián)網一次、多次報價、復式競價方式進行,競價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競價平臺。競價時間結束后,最高有效報價的競價人為中標人。最終報價以電子競價交易系統(tǒng)記錄的數據為準。
具體按《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網絡(電子)競價實施辦法(試行)》相關條款操作。
十六、電子競價確定成交后,由出讓人與受讓人當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和《轉讓合同》。如受讓人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成交確認書》和《轉讓合同》或成交后三日內未按規(guī)定付清成交價款的,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受讓資格,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受讓人應負責賠償本次掛牌競價活動的全部費用,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七、本規(guī)則由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受產權單位委托,國有資產衢州市南湖美食城擬拆除房產、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已經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并經主管單位備案同意,現進行公開掛牌轉讓,起掛價214300元,價高者得。具體如下:
標的位于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約4256.24㎡;配電設備、衛(wèi)生設施、排煙裝置等設備一批,樟樹、無患子、桂花等苗木一批。
特別約定:
1.房屋、報廢報損資產及紅線范圍內的苗木等拆除后廢舊物資歸受讓人所有,受讓人須對南湖美食城內進行場地平整清理(拆除建筑垃圾按環(huán)境保護要求由受讓人負責外運處置),且標的的拆除、搬運及人工費用均由受讓人自行承擔。
2.受讓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房屋拆遷或城市房屋拆遷或房屋征遷。
3.受讓人必須在移交當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拆除、平整及清運任務,并驗收交付。
4.受讓人在標的拆除的過程中應加強現場防火、防盜、行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如發(fā)生有關不良后果,由受讓人完全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與轉讓人無關。同時受讓人有義務配合城管、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的巡查及監(jiān)督。
5.受讓人應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對使用的施工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且在工程開工前應對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冒險作業(yè)。標的拆除搬運過程中如發(fā)生人身傷害等事故,所有責任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6.標的拆除范圍內所有拆除產生的垃圾必須按規(guī)定清理干凈,處理及清運垃圾產生的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垃圾處理必須按規(guī)定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掩埋,如違規(guī)處理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由受讓人自己承擔。
7.標的拆除施工過程中,須做好除塵、除噪措施,如引起周邊群體事件和環(huán)境污染事件的,均由受讓人自行負責。
8.標的拆除驗收標準:拆除后要求場地保持現有房屋地面水平(即恢復零平面)。
9.轉讓方提供的資產清單僅供參考,具體以意向受讓方現場實際勘查、最終交付為準。
意向受讓人持有效證件(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開票資料、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證件)及公章到本中心(府東路208號二樓)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交納保證金50000.00元,報名費200.00元。
收款單位(戶名):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衢州市工行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1209210009049028267
報名及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5時整止, 2020年6月30日下午3時00分在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電子競價平臺舉行競價會。
標的展示時間及地點:2020年628日- 29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衢州市南湖美食城內(13957039001)]報名者未提出看標的或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前往標的現場看標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13819018836 (0570)3891718 3891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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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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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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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價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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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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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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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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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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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9: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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